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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野外:旷~。~地。~火。~战。
2.界限:视~。分~。
3.指不当政的地位(跟“朝”相对):下~。在~。
4.属性词。不是人工饲养或培植的(跟“家”相对):~兽。~兔。~菜。~花。~草。
5.蛮横不讲理;粗鲁没礼貌:~蛮。粗~。撒~。这人说话太~。
6.不受约束:~性。放了几天假,心都玩~了。
7.姓。
〈形〉
非家养的;野生的
动物未经人畜养的
野蜂巢。——明· 刘基《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》
又如:野鹤步罡(喻步履蹒跚);野鸡翎(雉的尾羽);野鹤(野生的鹤)
植物未经人工种植培养的
野芳发而幽香(野花开了,有一股清幽的香味,芳,香花。发,开放)。——宋· 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
又如:野谷是资(只取野谷为食);野蔌(野菜。如薇笋之类)
不驯服,不受拘束
狼子野心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
又如:野猫(喻举动粗鲁,不守规矩或行为放肆的人)
粗鲁,粗野,野蛮,不文雅
野哉由也!——《论语》
朔风野大。——清· 袁枚《祭妹文》
不正常,不合礼制的 。
如:野岔儿(出乎意外且不合情理的事);野禅(野狐禅)
非正式的,不合法的 。
如:野老儿(姘夫);野火(麻烦;苦头;野种);是不是她野老公死了?
鄙俚,俚俗 。
如:野唱(随意乱唱或唱粗俗小调);野语(村野俚俗之语);野调(村野鄙俗的曲调)
野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 康熙筆画:11画,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埜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
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
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
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《註》野司
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
又地名。《書·禹貢》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《傳》猪野,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七年》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《註》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
又《昭二十五年》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《註》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
又鉅野,縣名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藪名。《書·禹貢》大野旣豬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
又東野,複姓。《呂氏春秋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註》野馬者,遊氣也。
又《博雅》野雞,雉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承與切《集韻》上與切。與墅同。《集韻》田廬也。《正韻》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
又《集韻》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賞呂切,音暑。《詩·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
又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《後漢·隴坻歌》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
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野【卷十三】【里部】
郊外也。从里予聲。,古文野从里省,从林。羊者切文三重一
说文解字注
(野)郊外也。邑部曰。歫國百里曰郊。冂部曰。邑外謂之郊。郊外謂之野。野外謂之林。林外謂之冂。詩召南、邶風傳皆曰。郊外曰野。鄭風傳曰。野、四郊之外也。論語。質勝文則野。包咸曰。野如野人。言鄙略也。从里。予聲。羊者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()古文野。从里省。从林。亦作埜。
